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相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监狱提请的张永逵、黄健、张建飞、黄自良等137名罪犯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公示期限五日(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方式邮寄本院或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电话0779-3963133、0779-3963278。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相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监狱提请的张永逵、黄健、张建飞、黄自良等137名罪犯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公示期限五日(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方式邮寄本院或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电话0779-3963133、0779-3963278。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