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北海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慧
5月11日下午,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年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暨行政审判数据会商会,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推动解决行政审判领域突出问题,转变裁判理念、打牢基层基础、着眼长远发展,实现行政审判提质增效目标。北海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慧出席会议并讲话,北海中院行政庭庭长陈邕凌主持会议。
全市法院行政审判要全面实现提质增效,有效解决“程序空转”问题,降低“案-件比”、上诉率、申请再审率,进一步优化行政审判质量管理指标,力争趋优向好、排名提升;进一步深化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健全府院联动机制,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主动纠错,促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畅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持续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对行政审判工作的关心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审判的认可度,树立行政审判的公信和权威。
吴慧副院长强调,一要全面、准确贯彻立案登记制,落实对法定起诉条件的审查。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前应审查起诉是否符合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起诉和受理条件的规定,并在依法审查后作出相应处理。二要完善共同诉讼、滥诉规制等制度,提高对一人多诉、一事多诉、群体性诉讼的处理效率。建立健全立案庭、行政庭与司法行政机关、相关行政部门协同参与的滥诉审查甄别机制,审查起诉人是否具有滥用诉权、恶意诉讼的主观故意,提高甄别能力。三要用足用好释明权,尽可能一次性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牢固树立行政诉讼一次性彻底解决争议的理念,避免机械司法、就案办案,防止“一案结、多案生”。四要更好调动各类纠纷解决资源,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构建精准、高效、规范的化解行政争议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加大行政案件诉前化解和诉中调解力度,探索将相关争议交由政府部门先行协调化解等机制。五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彰显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作用。落实“到位不越位”,依法审查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合浦法院、银海法院就推进行政审判提质增效进行发言。陈邕凌庭长传达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区法院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年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暨第一季度行政审判数据会商会议精神,并与北海中院立案庭对全市法院行政审判指标数据进行分析通报。与会人员还就如何进一步提升行政审判质效展开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各基层法院分管院领导、行政审判团队负责人和法官,北海中院行政团队全体干警、立案庭、审监庭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