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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未”成长 | 北海中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作者:王媚 黄尚洁  发布时间:2024-04-19 17:37:02 打印 字号: | |


法官助理向当事人甲女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4月18日下午,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向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这是在4月1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 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北海中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敲响护“未”铃铛。

甲女与乙男经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三个儿子(均未成年),后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甲女遂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后,不支持甲女的离婚诉求。一审判决后,甲女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庭审中,审判长站在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向当事人宣读了关爱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定,劝导当事人在妥善处理离婚纠纷的同时,也要履行好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及时回应子女的情感需求,共同呵护小孩健康成长,尽力降低因离婚纠纷对他们产生不利影响。

“感谢法官,以后我会好好照顾孩子,履行好监护义务。”甲女激动地说道。

“未”成长,父母首责。下一步,北海中院将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要求,强化诉源治理,持续开展未成年人关爱行动,在涉未成年人案件立案、调解、审理、判后等各环节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关心关爱工作,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切实以司法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尚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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