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侨兴房地产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北海南光企业集团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洪伟英、钟承健、钟春、钟燕、钟承斌与你们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中,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方送达本院(2023)桂05执恢53号执行裁定书、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各一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