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款无法足额清偿所有债权人的债务,如何妥善分配,兑现胜诉权益?企业经营困难遇上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如何让双方当事人实现和解“双赢”?
案件要从十多年前说起。2005年,黄某某与梧州某机械公司因合作道路施工工程产生纠纷,黄某某为此诉诸法院。2015年2月,黄某某向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额为所欠工程款及利息、履约保证金等各项费用共计上百万元,同时梧州某联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2018年,黄某某的债权仅实现了12万余元,因查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困境,不得不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终本”5年多后,黄某某来到执行局提交新的财产线索,梧州某机械公司对北海某公司享有到期债权。
法院核实财产线索后,于2023年2月再次恢复该案的执行,并第一时间冻结并划扣了梧州某联公司银行存款35370.27元。同时,执行法官叶雪玉查明梧州某机械公司在法院有另案应得执行款,随即发出了参与分配函。因多个债权人同时参与该执行款分配,梧州某机械公司应得的执行款无法足额清偿其所有债权人的债务,故叶雪玉法官积极联动另案承办法官及相关债权人,并相邀各方债权人座谈协商,“如果不能足额清偿我的债务,我拒绝参与这笔款项分配。”协商过程中,黄某某一再反对不足额分配的协商方案。
考虑到该案查控财产十分不易,如不能及时分配,各方当事人的债权都难以变现。为此,叶雪玉法官多次与黄某某沟通,释明及时分配财产的意义,最终促成了各方债权人就上述款项的分配达成一致意见。
这一次的执行款分配,黄某某实现了29万余元的债权,“太感谢你们了!”黄某某向叶法官团队赠送了题为“热心为民——赠叶法官团队”的锦旗一面。后因查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该案再次终本。
“申请执行人的这面锦旗,不仅是肯定,更是一份激励。虽然案件再次终本,但只要有一丝希望,我们都会立即恢复执行。”叶雪玉法官说。
该件执行案很快迎来了新的转机。梧州某联公司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希望解封账户以便于经营。叶雪玉法官抓住时机积极劝说梧州某联公司主动履行剩余债务,避免因被纳入失信名单而影响其正常经营。梧州某联公司、梧州某机械公司表示愿意分期和解,“申请执行人主张的200多万的债务太多了,公司实在无力承担,希望申请执行人可以给予部分减免。”
既要纾解企业经营困难,也要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何平衡好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这给执行法官出了一道难题。叶雪玉法官多次联络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流沟通,寻求案件了结的平衡点。在多次沟通之下,黄某某最终同意放弃部分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115万元的金额达成和解。
7月25日,在叶雪玉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云庭”系统实现线上视频会面,梧州某联公司承诺分期履行债务,双方“握手言和”。“这笔钱追了多年,我都以为没希望了,感谢法院一直坚持执行,最后帮助我们和解,让我可以拿到剩余的款项,了却我心头大事。”签订和解协议后,黄某某激动地说。梧州某联公司、梧州某机械公司也于8月15日按和解协议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还款义务,该案历经十余年执行完毕,实现案结事了。
近日,黄某某再次给叶雪玉法官团队送来“善意文明执行,公正高效为民”的锦旗表示感谢,“感谢叶法官的付出,这段亲身经历让我真切感受到法院为民办实事的温暖。”
两面锦旗,见证了北海中院坚持司法为民,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初心;也见证了北海中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灵活审慎运用执行措施办好每一个案件,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服务经济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