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探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向你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你履行宁波仲裁委员于2022年1月26日作出的(2021)甬网仲字第 6837 号仲裁裁决确定的义务,即向深圳探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租赁产品买断款 9219 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并承担仲裁受理费 185元。上述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已于 2022年5月7日通过法院专递邮寄至你户籍所在地,即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公馆镇石岭村委会老常山村 11 号,但该邮件已被退回。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桂05执183号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