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不予减刑的裁定书后,我触动极大,痛定思痛,很快意识到我的服刑改造还有差距……恳请指出不足,促使我及早改正尽快提高,成为一个有责任有用的守法公民……”近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文菁收到了一封来自狱中服刑人员的手写信。
张某某在狱中的服刑改造表现是怎么样的?张某某明白法院发出的不予减刑裁定书背后的深刻含义吗?看完信件后的李文菁,一个个问题浮上心头。
为此,李文菁率审判监督庭庭长王雅新及干警一行于5月17日来到北海监狱监管区,并协同检察机关代表、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与写信人服刑人员张某某进行了一场“面对面”的交流谈话。
“你的来信言辞恳切,我们感触很深。”谈话中,李文菁询问张某某近期在狱中的服刑改造表现,并就北海监狱提请张某某减刑一案的裁判结果向服刑人员张某某进行了释法说理,解答其心中疑惑,详细说明法院对其不予减刑的理由,表示张某某多次犯罪,社会危害性较大,必需要深刻剖析自己所犯罪行,深刻认罪悔罪、诚实赎罪,要坚定改造信心,积极改造,提高改造质量,并以自身行动带动其他服刑人员一起在学习中增强法律意识和思想认识,在劳动中学习各项技能,争取早日顺利回归家庭,回报社会。
张某某反思了其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深刻认识到了自身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对自己曾多次犯罪的过往痛心疾首、深刻忏悔。谈话中,张某某认真说起自己入监后的心态变化及近期努力服刑的改造情况,表示自收到法院的不予减刑裁定书后,认识到了自身在改造中还有待进步,“法官能到监区来倾听我的心声,我真的很感动,也备受鼓舞。我以后一定会更加努力改造,争取下一次提请减刑的机会,尽早回归家庭教子奉亲。”
春风化雨,法润人心。北海中院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通过“面对面”释法析理,增强服刑人员法律意识,阐明减刑所需条件,同时施以司法关怀,鼓励服刑人员悔过自新、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