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牌现场
11月4日,广西首个企业破产前端服务中心在北海中院挂牌成立。成立企业破产前端服务中心,是北海中院进一步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作用,对于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助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当天下午,北海中院民二庭与北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共同为北海市企业破产前端服务中心揭牌。仪式结束后,北海中院民二庭庭长叶长程向参加出席仪式的代表介绍了《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前端服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前端服务的工作流程、内容、期限等。参加仪式的代表表示,成立企业破产前端服务中心对优化破产案件办理、激发北海投资活力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
此前,为顺利推进破产前端服务中心落地落实,北海中院与北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就设立企业破产前端服务中心召开了筹备会议,双方就如何建立服务中心进行了深入探讨。破产前端服务中心成立后,为法院、破产管理人共同发挥破产案件处置内外部作用提供了一个高效管理的平台。
北海中院将不断优化现有破产案件管理机制,调动管理人积极性,促进管理人加快提高履职能力,双方齐心协力共助北海优化营商环境,为促进北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什么是企业破产前端服务?
企业破产前端服务是指对当事人申请企业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的案件,在人民法院立案前,通过我院和北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共同设立的企业破产前端服务中心为困境企业及相关利害关系人提供法律咨询、企业状况识别、程序指引等服务,促进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决。
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或经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托企业破产前端服务中心开展破产前端服务。对需要破产立案的,由企业破产前端服务中心协助当事人完成立案前的准备工作。
企业破产前端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是如何产生的?
企业破产前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破产管理人名册中北海市辖区内的机构管理人和北海市辖区外一级破产管理人推荐,征询北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意见,经北海中院审查后聘任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企业破产前端服务中心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依托企业破产前端服务中心,引导企业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寻求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实现企业破产前端与破产审判的有机衔接,推动矛盾纠纷以多元方式妥善化解:
(一)为企业及相关利害关系人提供破产法律事务咨询;
(二)识别企业状况,了解、梳理债务人营业、资产、职工安置、债权债务等情况;
(三)分析企业是否存在破产原因,指导当事人选择破产或者强制清算程序,协助当事人完成立案前的准备工作;
(四)指导企业开展脱困自救和预重整;
(五)其他服务工作。
结案方式有几种?
企业破产前端服务中心对当事人申请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的案件,按以下情形处理:
(一)认为企业不符合破产条件的,引导当事人调解或撤回申请;当事人坚持要求通过破产程序解决的,终结前端服务并移送人民法院依法审查;
(二)认为企业无重整价值或无重整、和解可能的,可引导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前端服务并移送人民法院依法审查;
(三)认为企业有重整价值或重整、和解可能的,应当通知人民法院参与前端服务。达成初步方案的,作结案处理并移送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无法达成初步方案的,按照本条第(二)项规定处理。
工作期限是多少?
企业破产前端服务的期限为二个月,从人民法院移送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同意或案情需要的,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