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自治区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工作,5月30日,北海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工作推进会,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洪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董新永主持会议,及各基层法院院长、分管办公室院领导、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等参加会议。
北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洪波
会上,李洪波院长就财物统管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法院要树立大局意识,高度重视财物统管改革工作,加强领导,周密安排,认真落实本部门财物统管相关工作。二要明确责任分工。北海中院要积极配合北海市财政局开展全市法院经费、资产划转工作,完善经费保障和绩效管理机制,做好改革过程中及改革后的统筹协调工作。各基层法院按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经费、资产上划工作,科学测算确定经费划转基数。三要讲实效,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严格按照具体工作方案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有序推进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四要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对于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与地方财政、编办、发展改革等部门沟通协调,认真分析,提前谋划,确保顺利完成预期目标。五要严肃工作纪律。各基层法院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财经工作纪律,切实做好财物划转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董新永副院长表示,推进自治区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对保障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一要准确把握和认真落实《北海市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二要深入细致开展摸底工作,准确测算经费上划基数,做好资产清查工作;三要把握好时间节点,努力推进改革,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各基层法院院长汇报财物统管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并就推进工作中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