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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当场履行72万元!北海中院高效速调涉企纠纷
作者:谢伊雯  发布时间:2022-04-21 09:53:4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为128万余元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付款义务人当场支付一期款72万元。由于该案件涉及商品生产企业以及商品销售个体户,为保护小微企业正常经营,快速化解涉企纠纷,北海中院立案后第一时间委派调解员对本案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现场


北海中院驻院调解员徐延禄在接到委派之后,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刚开始,双方当事人都不同意调解,调解员在了解到个体户一方当事人的确难以一次性全额支付货款以及商品生产企业急需收回货款投入生产的困难之后,分别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做进一步的调解工作并制定合理的调解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企业方同意个体户一方先支付货款72万元,尾款分两期支付。


当事人当场履行72万元


4月15日,双方当事人在北海中院调解室签署了调解协议,个体户一方当场向企业方支付货款72万元。

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坚持法理情理并用,引导当事人遵守法律,践行诚实信用原则,重视每一个案件都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北海中院通过不断加大调解力度,促进矛盾纠纷的高效化解,为企业等当事人减少诉讼成本、减轻诉累。通过调解化解纠纷,净化营商“土壤”,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小微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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