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现场
北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洪波担任监誓人
3月18日下午,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和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举行新任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北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洪波担任监誓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翁澜主持仪式。
宣誓人宣誓
宣誓现场,新任命的执行裁判庭庭长杨雪云领誓,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沈晓晓,审判员叶雪玉,审判员曹东霞,面向国旗,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誓言铿锵有力,洋溢着忠于法律、忠于人民司法事业的坚定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