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德信物业投资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北海智恒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张宁与被执行人北海市德信物业投资公司拖欠建筑工程款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人员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8)桂05执16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