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以分类排序的方式,完成2022年度企业破产管理人选任轮候顺序的摇珠和公示。登记在册的10家北海破产管理人机构参与了现场摇珠。
北海中院2022年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分类排序摇珠仪式现场
北海原有注册地在北海市的破产管理人机构6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更新的2021年度《广西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新增4家三级管理人。
北海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一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办法》第一条、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对按照随机方式选定管理人的案件,根据重大、普通和简易案件的不同类别,通过分类摇珠的方式确定全年破产案件管理人的依次轮候顺序。
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现场抽取分类序号
北海中院民二庭主持摇珠程序,司法技术室执行摇珠流程,督察室派员到场监督,《广西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登记在册的10家北海管理人机构全程参与三个环节的摇珠程序。摇珠结果当场公示并在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示。
北海中院审委委员、民二庭庭长叶长程
北海中院审委委员、民二庭庭长叶长程表示,该摇珠结果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北海中院将严格按照公示的摇珠顺序轮候确定相关案件破产管理人,并依法接受全体管理人和社会的监督。
北海中院司法技术室干警在监督下进行摇珠排序
在册的破产管理人表示,法院根据不同破产案件类别,分别确定有资格的管理人的排序,充分体现了对破产管理人的管理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这一做法也有利于形成良性激励机制,促进破产管理人加强学习,主动提高管理级别,推动北海破产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