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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款失而复得,当事人送锦旗致谢!
作者:张彩玲  发布时间:2022-01-22 00:09:58 打印 字号: | |

“感谢你们公正执法让我的执行款失而复得!”2022年1月18日,复议申请人(申请执行人)胡某来到北海中院执行局,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案件合议庭法官手上,以感谢法官在执行复议案件中明察秋毫,作出了公正裁定。 

案外人虚假陈述阻碍执行,法官认真审查识破谎言

胡某与陈某、苏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海城区法院判决陈某、苏某共同偿还本金34.5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给胡某。后因二人未履行偿还义务,胡某遂向海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吴某主动向执行法官提供信息称其与被执行人陈某及其他合伙人共同经营有一处林地4750亩,并向执行法院提供了专门用于收取林木销售款的银行账户。法院遂裁定冻结了该账户中被执行人陈某所占银行存款份额992000元,并将其中的892000元执行给胡某。但吴某又向海城区法院提起执行异议,称上述银行账户内存款为其合法财产,请求法院撤销冻结划拨该银行账户的裁定。海城区法院支持了吴某的异议请求,撤销了原执行裁定。那么胡某已领取的执行款会被执行回转。胡某即向北海中院提起复议。

经主办人汪海敏认真翻阅案件并向合议庭汇报,反复就案件疑点询问各方当事人,吴某终于承认其前后自相矛盾的做法是因为受相关人员威逼利诱所致,经训戒,吴某承认其行为错误。据此,北海中院依法撤销了海城区法院的异议裁定,支持了胡某的复议请求,驳回了吴某的异议申请。申请执行人胡某的合法权益最终得以保护。胡某激动地说,多亏北海中院的执行法官们能秉持公正执法的理念,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及明辨是非的能力,真正为民解忧,他这几十万元的执行款才能够失而复得,遂满怀感激地送来锦旗,表达由衷的敬佩和感谢!

法官寄语

执行异议是案件执行过程中,为了维护执行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合法权益所设定的法律救济途径,但如果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虚假陈述或故意串通滥用执行异议权,将会阻碍执行,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审查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案件过程中亦应认真细致、公平公正的审查,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尚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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