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爱威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浦廷钧: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李逊志因与被上诉人张洋铭、被上诉人赵汉卿、一审第三人广西爱威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浦廷钧执行异议之诉两案,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桂05民终2346、23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