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洪波向司法救助金申请人周某某的妻子现场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并向其问候和鼓励,传递司法温暖。
司法救助金发放现场
案情回顾:
2021年 6月,司法救助申请人周某某以其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判决执行过程中,因无法及时获得赔偿,面临生活急迫困难为由,向北海中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同年11月,北海中院依法立案后,进行审查。
经审理查明,周某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身体受到损害,致右侧肢体偏瘫属二级残疾,头部开颅术后属十级残疾,其生活完全无法自理,需要妻子全程护理。
另据了解证实,周某某家庭本系贫困家庭,一家人目前毫无生活来源,每月靠领取低保生活。在周某某的家中,仍有一个三四岁的女儿需要照顾,其妻子一人根本无法照料,儿子也因此辍学回家帮忙一起照顾、护理。高额的治病和生活费用,让日子本就艰难的周某某一家更加手足无措。
北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洪波耐心宽慰周某某的妻子并为其释法明理
民事案件中,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付周某某医疗费,但被告未在履行期限内给付,周某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周某某与被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协议。现周某某一家生活已经极度困难,故向法院申请给予司法救助金238536元。
申请人周某某的妻子现场签领司法救助金
北海中院受理申请人周某某的司法救助申请后,经依法审查,核实相关情况,证实周某某确属司法救助对象,同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报批,并决定向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 以缓解其家庭生活困难,给予其家庭经济帮助和心理支持,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救助金发放现场,申请人周某某之妻很是感激,感谢声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