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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三载讼案正曲直  一堂明镜断是非
作者:黄尚洁 李建霖  发布时间:2021-12-21 18:00:25 打印 字号: | |

当事人赠送锦旗表谢意


“所有的感谢之言无法表达我对你们的感谢,我们找了北海最好的广告公司给你们制作了最好的锦旗,以表我们的感谢”

“感谢北海中院,感谢执裁庭,感谢赵法官,九百多天的等待终于等到了正义的到来”

……

当事人晏某赞扬之声回响在诉讼服务中心的每一个角落。

2021年12月20日上午,当事人晏某将三面写有“司法公正 执法为民”“秉公执法司法为民 辩法析理明察秋毫”“正直 温暖 人民的好法官”字样的锦旗分别送给北海中院、执行裁判庭以及主审法官,以表示对法院、法官执法为民,公正审判的行为表示诚挚的感谢。

2017年12月26日,晏某与北海某置业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交付,但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2018年6月,晏某进场计划装修事宜,发现所购商铺其中的33.63平方米被某酒店占用,而某酒店是通过总承租人陈某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经过三方交涉后,晏某与北海某置业公司、陈某签订《三方协议》,约定陈某每月需支付占用的33.63平方米的月租金15000元。

2019年3月,北海某置业公司进入破产清算阶段,2019年5月,破产管理人接管北海某置业公司后,书面通知陈某解除某公司与其签订的租赁合同,并让某酒店按照原本租赁合同与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直接收取某酒店所支付的每月租金。从此之后,陈某不再按约定向晏某支付租金,但某酒店依旧占用33.63平方米的使用面积。晏某因此将北海某置业公司与某酒店诉至海城区人民法院,要求支付所欠租金,海城区法院经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驳回晏某的诉讼请求。晏某不服判决向北海中院提起上诉。执裁庭法官接手案件后,做了大量工作,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力图还原事情的真相。在二审审理过程中,晏某向法院补充提供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根据不动产权证书单元图显示,某酒店占用33.63平方米使用面积属于晏某,最终支持了晏某的上诉请求,判决北海某置业有公司向晏某支付拖欠租金352500元、逾期利息等破产共益债务。

同一个案件获赠三面锦旗,不仅承载着当事人对北海中院法官和干警司法为民工作的肯定与赞许,也是一种激励,鞭策着每一个法院人在通往公平正义的道路上不断前行,更是对北海中院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生动诠释。

 


 

 

 
来源: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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