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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中院:举行新任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作者:陈阳阳  发布时间:2021-11-30 19:38:54 打印 字号: | |

宣誓现场


董新永副院长连线宣誓

 

进行宪法宣誓


11月29日,北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董新永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吴慧(女)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魏岚(女)、文全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明智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11月30日上午,北海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和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举行新任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北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洪波担任监誓人。因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副院长董新永居家隔离期间采用视频连线方式在线上进行宪法宣誓,副院长吴慧,审判委员会委员魏岚、文全,立案庭副庭长明智现场进行宪法宣誓。

 

 
来源: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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