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北海市辖区内多家KTV被告歌曲放映权侵权纠纷。
11月18日下午,北海中院干警将民事调解书先后送至北海市海城区两家量贩式KTV经营场所。
据了解,原告广州某唱片公司是131首歌曲的著作权人,其以该131首歌曲的放映权受到侵害为由,将北海市海城区、银海区以及合浦县近20家KTV经营者起诉至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放映、删除该131首涉案歌曲的音乐电视作品,并提出每家近5万元的索赔请求。
北海中院立案后,主办法官认为该类型案件今年已受理多批次,该类型纠纷的根源在于KTV包厢内的点唱系统存在漏洞,不能识别歌曲是否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而市面上又无其他替代点唱系统的产品,致使北海市辖区内的KTV经营者面临多次被起诉的困境,且被起诉方败诉的风险很大。加之受新冠疫情影响,除个别属本地规模较大的KTV外,大多属经营规模小、经济实力弱、盈利水平低、经营人法律意识不强的商家,各家KTV店面都是惨淡经营,如果仍需承担过重的赔偿责任,不仅可能导致KTV店面濒临关闭,更会直接影响到北海市民享受KTV唱歌休闲放松的体验。经过综合考量,主办法官决定与调解员加大调解力度,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解决方案。
起初,各家KTV经营者接到调解员的电话时,抵触情绪很大,都表示已经面临多次起诉,无法接受调解,由法院判决解决。主办法官、调解员并未因此灰心,决定利用送达应诉材料的机会与各家KTV经营者解释进行调解的益处。于是,主办法官、调解员、书记员三人逐一到涉案KTV经营场所送达材料,并向签领材料的店主、主管经理耐心地释法明理,分析矛盾的根源,各家KTV经营者才逐渐接受调解的建议、表示愿意准时参与开庭,待法院查明事实后,再与原告商谈解决方案。合浦县某KTV的经营者由于不能参加开庭,主动和主办法官取得电话联系,表示愿意调解。
当事人现场签订调解协议
开庭审理后,主办法官、调解员及时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首先促成北海市海城区两家KTV经营者与原告广州某唱片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并通过网络签订调解方案的形式予以确认,以不到8000元的赔偿金额了结双方的纠纷。在北海中院干警向该两家KTV送达调解书的当天,先前电话表示愿意调解的合浦县某KTV的经营者与原告也通过双方网络签订调解协议的方式达成了和解,并当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主动履行义务。
两家KTV当事人签收民事调解书
北海中院在开展涉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中,注重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先后调解了一批涉KTV侵犯作品放映权、涉奶茶店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涉珠宝店侵犯商标权等各类纠纷,促使被告主动采取措施停止侵权、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既降低了原告的维权成本,又提高了北海市辖区内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满意度,为进一步优化北海的营商环境贡献了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