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着力完善破产案件联动配套机制、加强破产管理人指导监督,有效提升破产办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为北海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市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指引(试行)》等四份文件(以下简称指引文件),并与北海市司法局、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北海市中心支行六家单位联合签发了《关于识别和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破产管理人身份识别机制)。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21年5月13日,北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向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关于提高北海市办理破产指标进一步优化北海市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该文件中提出以下四个建议:一要更加畅通破产案件立案渠道;二要府院联动常态化开展问题;三要完善全市范围内的破产管理人援助基金机制;四要建立管理人身份识别机制,促进办理破产实务便利化。针对上述意见,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等七家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针对市场主体退出的主要堵点、难点,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入手,联合出台具体意见,加快“僵尸企业”出清铺平道路。
二、文件亮点
(一)助推国有企业市场改革
《文件》从处置原则、精准识别、案件受理、工作机制建设等方面,对“僵尸企业”司法处置作出了规定,破解协同处置难题,为加快“僵尸企业”司法处置作出制度性安排。下一步在破产审判实践中,将结合《文件》相关制度,快速推进“僵尸企业”司法出清,助力国企减层压级、降低杠杆。
(二)强化管理人履职保障
破产管理人身份识别机制是通过府院联动方式首次在全区出台建立保障管理人履职协作的实施细则,从保障管理人利用涉诉系统,推进破产事务快速办理、优化涉职工债权业务、涉金融机构业务、企业涉税事项、破产企业市场登记事务、涉不动产等业务快速办理,并在北海市政务大厅增设了管理人“绿色通道”,进一步助力识别和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提升办理破产质效。
(三)有效缩短破产时间成本
其他三项指引文件《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工作指引(试行)》、《关于推进破产案件快速审理的工作指引(试行)》、《关于保障破产管理人查询工作的通知》以减时降费为中心,分别对破产财产的处置、简单案件快速审理、“破、执、立、档”内部联动保障机制方面出发,使管理人快速、准确、高效的获取信息,以保障企业破产程序高效、有序推进。
今后,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以上述机制为基石,以保障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维护债务人合法权益、促进识别和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高破产案件审判效率,助推北海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