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关于推进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进一步落实《北海市企业协调处置工作机制》,优化北海市营商环境,促进识别和保障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10月9日上午,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董新永带队到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座谈调研,就推进《关于识别和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细则(试行)》的制定落实等问题进行交流。
供图:北海市自然资源局
座谈会上,董新永一行与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业务负责人就《关于识别和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细则(试行)》中的拟定条款进行逐条讨论研究,并就如何进一步简化和便利破产管理人办理企业相关信息查询、变更登记等事务等问题进行沟通。
供图: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座谈会上,董新永对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支持表示感谢,同时表示接下来北海中院将汇总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快《关于识别和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细则(试行)》的出台,提高破产程序效率,解决危困企业的重整或市场退出,实现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市企业破产工作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