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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李洪波进行宪法宣誓
作者:黄尚洁  发布时间:2021-09-18 17:11:02 打印 字号: | |

北海中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李洪波宣誓

宣誓现场 

9月18日上午,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洪波代理院长职务。

报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同日下午,北海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和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举行新任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代理院长李洪波进行宪法宣誓。


 
来源: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尚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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