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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勿“忧酬烦薪” ,我来解
作者:王媚  发布时间:2021-08-16 10:42:09 打印 字号: | |

调解现场

劳有所得、劳有所获是广大劳动者的期盼。8月11日,一起在“讨薪人”与“欠薪者”之间追讨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的纠纷在北海中院“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室高效化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握手言和”。

此前,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教育培训为主要业务的“欠薪者”某公司经营出现困难,后因公司资金短缺,自2020年3月起未能按时发放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多次催讨无果后,公司与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关系。为追回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劳动者申请了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裁判后,劳动者对经济补偿金额有异议,于是提出上诉。本院接到后,立刻启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诉调对接机制,将案件委托“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室进行调解。

专职调解员邹冈谷采用“背对背”的方式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电话、微信沟通,了解双方意愿,提出自身看法。在经过反复释法析理、思想劝导后,形成初步调解方案。于是召集双方到北海中院“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室进行现场调解。

劳动者在调解现场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愿意在金额上做退让,但公司需在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认可,很快双方就调解方案达成一致意见,一起追讨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案件成功化解。

“非常感谢调解员耐心地倾听我的诉求,在电话和微信上多次劝解我,帮我与公司那边沟通调解金额,经过这次调解,不仅让我拿回了本应属于我的工资和补偿金,也让我和公司的关系得到缓和,公司还愿意重新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让我又重新获得了一份工作。”职工姜女士说道。 

“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模式,开辟了劳动争议纠纷调处的绿色通道,不仅促使纠纷以更加便捷、高效、经济的途径得以解决,更有利于减少劳资双方的冲突和对抗,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局面。今后,北海中院还将继续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真正把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成为服务群众能力,实实在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来源: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尚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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