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温馨提示
作者: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8-06 15:17:01 打印 字号: | |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为了保障广大诉讼参与人的身体健康,有效减少人员聚集,维护正常诉讼服务秩序,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温馨提示您:

一、疫情防控期间,请您优先选择在线方式办理网上立案、联系法官、在线开庭或调解、查询等诉讼服务事项。以下在线途径可供选择:

(一)广西电子法院(http://e.gxcourt.gov.cn/)


您是当事人或代理人,需要办理立案、递交材料等诉讼事务的,您可以:

(1)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e.gxcourt.gov.cn/。

广西电子法院首页

(2)点击要办理的事项,通过注册、登录个人账号办理具体事项。

广西电子法院登录界面



(二)广西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

您可以登陆微信,点击“发现”、“搜索”,在搜索栏内输入“广西微法院”,添加该小程序。使用身份证号进行实名认证注册,就可以使用广西微法院办理相关诉讼事务了(具体操作可以在广西微法院首页中间点击“帮助文档”,然后查看广西微法院当事人操作手册,也可观看如下操作视频)

广西移动微法院详细的操作视频(点击文字观看视频)


(三)微信搜索小程序多元调解或下载在线法院当事人版APP,登录后可进行线上诉前调解、查询调解进度等,调解成功的可以在线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可以在线申请网上立案。

(1)您可以微信搜索小程序多元调解,进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登录操作。

多元调解小程序搜索

多元调解界面


(四)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http://lspt.court.gov.cn/)

(五)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可提供诉讼咨询、查询案件进展等诉讼服务。

(六)您需要到外地立案的,也可采取“跨域立案”方式,在全市任何一家中基层法院就近跨域立案;省外广大群众需来北海立案的,可在当地法院就近跨域立案。

二、疫情防控期间,您也可优先选择线下邮寄方式提交立案申请等材料,并请在邮件封皮上分别注明“邮寄立案”、“邮寄申请再审立案”、“邮寄申诉”等。邮寄地址为:广西北海市广东南路135号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三、您如需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办理诉讼服务事项的,请遵守如下规定:

(一)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和诉讼秩序规定,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

(二)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

(三)请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

(四)进入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办理诉讼事项过程中,请遵守“单独办理、分散办理”原则,不得发生聚集交谈、喧哗、吵闹等不文明行为;事项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五)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适情况的,为了您和他人身体健康,请勿进入本院区域。

四、为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本院将尽可能减少直接送达,并在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通过电子送达、法院专递(邮寄)等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五、如有其它诉讼服务需求或者其他诉讼服务事项需要联系、咨询,可拨打诉讼服务热线0779-12368或0779-3963206,我们将全力做好接听解答工作。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若您有任何意见建议,您还可以拨打0779-12368进行反馈,谢谢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2021年8月6日


 

 

 

 

 
来源: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尚洁

联系我们

  • 电话:0779-3963035
  • 案件咨询电话:0779-3963205、0779-3963206、0779-3963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