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蔡敏(右一)与受助当事人合影
12月24日下午,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2020年国家司法救助金现场发放会仪式,为4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7万元。
发放会上,北海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蔡敏向获得救助的申请人简要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制度,为交通事故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当事人的4名家属当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7万元。得到救助的申请人纷纷表示,家遇不幸又遇今年新冠疫情,可谓屋漏偏逢连夜雨,生活特别困难,感谢法院能够在我们困难的时候,给予迫切的关怀。
蔡副院长表示,在院领导的关心下,北海中院积极向市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多方筹措司法救助金及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依法严格立案受理司法救助案件,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确实做到司法救助“救急救难”的理念,这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生动体现,希望申请人领取救助金后好好生活。
今年以来,北海中院院紧紧围绕国家司法救助“救急救难”的功能属性和“加强生存保障”的价值取向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司法救助工作贯穿于案件的立、审、执、访全过程,充分运用联动救助机制,全年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2批次,共22万元,救助困难当事人10人次,涉及案件6件。实现司法救助、公正办案、化解矛盾三者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