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现场
北海中院干警袁彬芳授课
学生们积极抢答
反邪教宣传
“0-8周的小孩在法律上属于什么人?”“这个问题我知道,0-8周的小孩在法律上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1月10下午,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法典宣讲团走进海城区第二实验小学,为该校师生带来一堂“法典护航 快乐成长”主题法治教育课。
课堂上,北海中院干警袁彬芳结合小学生生活学习习惯,从防拐骗、未成年网络游戏充值、高息网贷、高空抛物、高铁霸座、校园欺凌等与学生日常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案例和网络事件出发,采取播放具有警示意义的动画片、知识竞赛等方式,以及对北海市法院审理的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例进行现场分析,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阐释了民法典如何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引导学生遵纪守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坚决对校园欺凌说“不”,鼓励学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讲课中,学生们纷纷举手抢答,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了法治的熏陶,增强了法治观念。最后,课堂主讲人袁彬芳还就邪教的特点和本质、危害及如何抵制防范邪教进行了讲解。
本次活动是北海中院延伸司法职能,履行北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德育实践教育手册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的又一举措,活动加强了青少年的民法典教育,培养了青少年的规则意识、权利意识、人格意识、法治意识,强化了青少年对法律威严和法律责任的认识,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为建设平安校园撑起了一片法治的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