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现场
法官向自动履行者叶某颁发自动履行荣誉证书
9月10日上午,北海中院速裁法官与调解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当事人现场握手言和,协议内容当场履行。
2019年10月,叶某无证驾驶无牌号四轮电动车与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钟某受伤、车辆损坏,需住院治疗。根据合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责任认定书,及叶某、钟某提交的证据,一审法院认定叶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钟某因未注意路面情况确保安全驾驶需承担次要责任,并判决叶某赔付钟某医药费等损失。叶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案件移送至北海中院后,该院充分发挥“速裁法官+调解员”模式优势,委托了交通事故调解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的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速裁法官适时引导和把关,共同推进纠纷调解进程。经过认真听取当事人双方意见、仔细分析矛盾症结点,调解员耐心劝导、详细说法,情理法并用,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叶某当场一次性赔偿钟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2万元,通过微信转账当场履行,并由法官向自动履行者颁发自动履行荣誉证书。
当前,北海中院依托“两个一站式”建设任务,全力打造“诉讼程序最简、审判质效最优”的一流诉讼服务环境。在纠纷化解中贯彻运用“速裁法官+调解员”模式,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坚持做深做透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彻底消除双方矛盾,解除心结,有效提升案件调解率。同时,切实推行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通过正面引导的柔性方式鼓励促进当事人诚信履行裁判义务,并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等证书,以制度形式推动当事人自动履行常态化、实效化,减少了执行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也削减了当事人之间的冲突对抗,保障了权利人权益的及早兑现,营造了褒扬守信的社会氛围,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以实现政法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