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向被执行公司负责人释法析理
贴上封条及查封公告
执行干警正在核对需要查扣的车辆
出动6辆警车,20余名干警,布控10个点位,8月25日,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一天内成功查扣30余辆校车,有效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海远德校车客运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由于被执行人远德公司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苏州工业园区法院裁定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远德公司银行存款400余万元;银行存款不足之数,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经执行法官多次工作,远德公司仍不履行,苏州工业园区法院遂组织执行干警赴北海开展扣车工作。
接到协助执行通知,海城区法院执行局及法警队干警迅速配合开展工作。一方面,执行局局长武清华了解到需要查扣的车辆为投入使用中的校车后,考虑开学在即,武局长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与教育局充分沟通,详细说明案情,通知教育局及时启动预案,以避免开学后学生接送工作停摆。另一方面,法警大队队长林力组织协调警力,确定需要查扣的每一台车辆的停放位置,分组布控警力,确保不遗漏、不出错。
8月25日上午9:30,海城区法院及苏州工业园区法院的执行干警在海城区法院审判大楼前集合整装待发。在确定行动任务、强调行动纪律后,警队整齐出发,分赴各执行点。
在林力大队长的指挥下,执行干警迅速到达远德公司办公地点,首先控制住公司负责人,同时将所有车辆备用钥匙清点装袋。被执行公司负责人称并非有意拖欠钱款,确实是碰上疫情期间经营困难,公司没有还款能力。苏州工业园区法院执行法官释法析理,虽然经营生意会有得失,但是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义务,执行将会在最大限度上减少校车被查扣的影响,依法高效执行,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随后,执行干警依次清点、汇总、核对所有执行点需要查扣的车辆,并仔细贴上封条及查封公告。经过连续9个小时的努力,两地法院执行干警密切配合,顺利将10个不同执行点的30余辆校车统一转移,并整齐集中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内。
异地执行的困难在于执行过程中存在信息把握不足、人力限制、沟通不畅等各方面情况,导致执行工作受阻。此次高效执行,一天内成功查扣30余辆车,是海城区法院与苏州工业园区法院通力合作的结果。在今后执行工作中,海城区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全国法院“一盘棋”思想,强化执行工作大局意识,与更多的兄弟法院建立协助、联合执行常态机制,形成执行“天网”,携手共破执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