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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之四十】释法明理促调解 多元解纷显成效
作者:王媚  发布时间:2020-08-27 15:39:25 打印 字号: | |

8月24日上午,北海中院多元解纷工作室成功调解一起涉案20万元的排除妨害纠纷

8月24日下午,北海中院承办法官与调解员共同调解成功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8月24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利用法院云间调解系统进行纠纷化解,当日成功调解了两起案件,涉案标的额21万元,多元解纷逐步走上“快车道”。

上午通过“线上云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并将案件移送至该院多元解纷工作室,交由特邀调解员对双方开展调解工作,明之法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上诉人同意支付20万元给上诉人,上诉人协助被上诉人办理土地过户手续,实现案结事了。下午,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在法官与调解员共同参与下成功化解,该案在立案前委派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员在与双方充分沟通并耐心劝解后,原告同意被告赔偿金额1万元,但被告称因经济原因无法接受,双方僵持不下未达成调解,遂依照法定程序立案审查,承办法官加入调解,经过法官与调解员对被告耐心讲解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和法律责任,并详细解答被告关于承担赔偿责任后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等问题后,被告同意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原告1万元。

上述两起纠纷的化解均依托于两个“一站式”建设成果,借助多元化纠纷调解平台,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或不跑腿的目标,借助信息化跑出多元解纷“加速度”。当前,北海中院努力贯彻“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的精神,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满足群众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有效化解的实际需要,积极推进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不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调解不成按程序立案后的案件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创新调解方法,建立起“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多元化解团队”模式,促使法官与调解员共同参与矛盾化解,力求以调解、和解的方式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祖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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