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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之三十九】劳动关系引纠纷 高效调解促和谐——北海中院运用“法院+工会”模式成功化解一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
作者:王媚 杨祖顺  发布时间:2020-08-19 09:12:03 打印 字号: | |

8月17日下午,北海中院成功调解一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经过调解员的悉心劝说和释法明理,上诉人袁某与被上诉人某建筑劳务承包有限公司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上诉人袁某因不服北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而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与某建筑劳务承包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后经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袁某经卢某介绍到北海某项目部从事土木工作,其工作安排、考勤和伙食费均由卢某负责,袁某在该项目部工作期间的“工资”实际由该建筑承包公司支付,2019年3月袁某在该项目工作时发生意外并就医治疗。一审法院以缺少《劳动合同》原件等相关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不予支持袁某的诉讼请求,袁某不服并上诉至北海中院。

经过北海中院诉调对接中心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该案存在调解可能,便将案件委托给设在该院的“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调解员接到案件后,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对双方耐心释法明理,分析利害关系,被上诉方同意支付赔偿金额,随后围绕具体赔偿数额开展进一步工作,双方秉承着友好协商的态度,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建筑承包公司同意支付3.5万元的赔偿金额给袁某。

通过充分发挥多元解纷的功能,高效解决了矛盾,既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又节约了司法资源。自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挂牌以来,北海中院与工会组织形成协调联动,畅通信息共享,既发挥了工会的劳动者娘家人作用,有效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又增强了法院与解纷组织的沟通合作,争取将纠纷化解在第一时间,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来源: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祖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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