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不少人因为安全意识淡薄,导致意外事故发生的现象仍随处可见。日常维修和驾驶车辆也是一样,稍有不慎或者疏忽大意就很容易发生事故,酿成惨剧,不仅伤人害己,也给家人和社会造成悲剧,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近期,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近期宣判一起被告人杨某远因涉嫌犯过失致人死亡罪案件。
该案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11月24日8时许,被告人杨某远驾驶其货车到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温某志汽车修理店进行维修。杨某远将车辆停放于汽车修理店门口,随手把挡位挂在了前进挡的一挡处并将车辆熄火。之后在试车时,杨某远既没有按照操作规程将汽车档位挂到空挡,又没有观察车辆前后是否有安全隐患,便椅靠在驾驶室门口将车辆点火启动,致使车辆突然往前冲出,撞倒站在车辆前方的温某志。温某志经送医院抢救,因其胸、肋骨多发性完全性骨折致邻近血管和双侧肺组织破裂、出血,导致急性大失血死亡。
案发当日,被告人杨某远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向被害人温某志家属赔偿经济损失4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远修理车辆时因疏忽大意,启动车辆操作行为不当,致使他人被撞身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案发后,杨某远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杨某远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本案的惨剧警示人们,不管是驾驶车辆亦或是维修车辆,都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时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要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停放状态或确认车身前后无人方可启动运行,同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切不可疏忽大意,以免发生意外和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