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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中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高度肯定
作者:文全  发布时间:2020-07-23 18:02:54 打印 字号: | |

7月21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自治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韦翼群等专题调研组一行在北海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北海市中级法院曾艳院长关于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汇报。

曾艳院长主要从六个方面汇报了北海市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一是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北海市情和法院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贯彻落实到司法工作中。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北海市两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86件,审结161件,结案率为86.56%。其中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已经审结3件,依法判令当事人承担生态损害赔偿金或修复金总额为1285万余元。执行立案案件90件,执行结案案件90件,执行结案率为100%;二是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审理各类生态资源环境案件。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北海市法院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北海市委决策部署,依托“智慧法院”,开展网上立案、线上开庭、远程调解、接访等诉讼活动,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三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协调联动,巩固发展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多元共治体系。北海法院认真贯彻市委、政府决策部署,发挥政治、体制优势,建立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府院协作、部门联动、跨域执法协调机制;四是完善公益诉讼专项账户管理等配套制度建设,在市财政局设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基本账户,作为生态环境赔偿金或修复金等的专款专户,专户内资金由该局负责监管并用于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为判决后生态环境的修复维护等提供坚实资金保障;五是创新环资审判工作模式,组建专业审判团队,采用集中审判与巡回审判模式,尝试生态环境案件听证审理程式等;六是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宣传教育工作,以案释法、巡回审判,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等。

调研组对北海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积极落实生态环境资源各项审判改革工作,以严格、有力的司法守护北海生态环境,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给予了高度肯定。

韦翼群主任委员指出,北海市中级法院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创造了不少好经验好做法。同时,也对今后如何进一步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做好这次调研很有帮助,也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提供了重要参考。

 
来源: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祖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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