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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中院加强对基层业务指导交流提升民商事审判质效
作者:魏玉芳  发布时间:2020-07-17 17:50:21 打印 字号: | |

会议现场


2020年7月10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0年第二季度两级法院民商事审判业务研讨会议,围绕全市两级法院第二季度审判业务的情况与问题、发改案件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业务交流和探讨。北海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田少红参加会议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中院民一庭、民二庭、执裁庭等部门负责人、员额法官以及各基层法院的民商事主管副院长、员额法官、法官助理7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基层法院结合审判实际,就审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务合同纠纷、承包地征收补偿及安置费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遇到的疑难问题提出咨询。北海中院民商团队有针对性地一一做出相应解答,给予具体指导意见,并结合第二季度典型发改案例进行逐案评析,分别从案件的事实认定、裁判思路、法律适用、审理程序等方面深入分析发改原因。

田少红副院长对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团队努力拼搏取得良好的成绩予以肯定,并对上半年民商事审判情况进行总结,指出,在中院推行发改案件上下级沟通机制、每季度公布典型发改案件的指导意见、对基层法院的疑难复杂问题保持线上和线下沟通交流等业务指导措施后,今年上半年因法律适用错误等发改率为9.02%,比去年同期16.03%下降了7.01个百分点,案件发改率明显降低,案件质量有所提高。

田少红副院长对下一阶段民商事审判工作提出如下几点要求:一是继续加强业务学习。尤其是要切实加强对新颁布的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学习理解,确保准确运用。二是继续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上下级法官要端正对发改案件的态度,加强沟通交流,以发改案件存在的问题为导向进行业务学习交流。三是加强院、庭长的审判监督管理职责。民商事审判团队务必提高政治敏感性,对个案可能引发涉众案件的要有预判,对涉众案件要慎重妥善处理,避免社会矛盾的激化;及时总结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加强请示沟通,统一裁判标准。

会上田副院长还对家事审判、金融审判和破产审判等工作要求作了部署,希望两级法院民商事审判干警认真落实,积极实践,不断提高民商事审判质效,共同完成各项绩效考评指标和营商环境考评指标。


 
来源: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祖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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