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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4名村干部受审 涉嫌骗取水库移民扶持资金
作者:叶晓玲  发布时间:2020-06-24 15:47:12 打印 字号: | |

庭审现场

被告人

警示教育课

2020年6月22日,合浦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原合浦县石湾镇某村党支部书记黄某德等4人诈骗案。

当天,该院联合县纪委组织县扶贫移民局、财政局、民政局及15个乡镇的党员干部共计70余人旁听了案件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6月份,被告人黄某德在任职于广西合浦县石湾镇某村委会支书期间,得知水库移民可以领取国家水库移民扶持资金,利用该扶持资金管理上的漏洞及其自身岗位便利,虚构黄某斌的身份为其名下家人,自2006年7月1日起至2019年5月份,共骗取国家水库移民扶持资金人民币7800元。截止2019年5月,黄某德领取7650元。

同年,被告人黄某德又与被告人黄某连、夏某庆密谋,伪造黄某秀、张某惠等十三人外嫁女身份,共骗取国家水库移民扶持资金人民币99450元。其中黄某德分得人民币30600元,黄某连分得人民币45900元,夏某庆分得人民币22950元。同一期间,被告人黄某德又与时任石湾镇另一村委的文书庞某银密谋,伪造村民妇女李某英、陈某德等6人外嫁女身份,自2006年7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共骗取国家水库移民扶持资金人民币48600元。其中黄某德分得人民币32400元,庞某银分得人民币7500元。

案发后,上述四被告人已退出犯罪所得。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德、黄某连、夏某庆、庞某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4名被告人均表示忏悔。

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合浦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吴辉伟现场上了一堂警示教育课,将相关纪律规矩、法律知识与黄某德等人案例结合起来,提醒旁听的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做到慎初、慎独,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来源:合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尚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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