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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之十五】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北海中院召开全市两级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分析会
作者:杨祖顺  发布时间:2020-06-23 11:43:59 打印 字号: | |

会议现场

北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曾艳


6月22日,北海中院召开两级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分析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曾艳,领导班子,各基层法院院长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蔡敏主持。

会上,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田少红通报了2020年以来两级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基层法院院长对营商环境指标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作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优化营商环境,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树立法院良好形象的必然要求。全市法院要增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深入总结当前营商环境工作存在的问题,补齐短板,认真研究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指标工作。

针对下一步的工作安排,曾艳院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要统一思想、转变观念,端正工作态度,要从保障北海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度,争当标杆、勇闯一流,进一步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基层院院长要坚持挺在前面,亲自抓贯彻落实,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工作的深入推进与落实。二是要认真研判营商环境指标目标任务,强化举措,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要对标对表查找自身短板及不足,做到“底数清、任务明”,将优化营商环境这一目标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三是加强督查,及时查漏补缺。要统筹安排部署,补齐工作短板,上级法院要加强对下级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督促和指导,逐级压实责任,坚持正向激励与负向激励结合,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表彰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是要有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在工作中注意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及时改进工作方式。要对标国际国内一流,努力向先进地区学习,切实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来源: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祖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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