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之十三】北海中院:破产审判助力收回造船厂近百亩闲置土地
作者:叶萍 杨祖顺  发布时间:2020-06-17 17:22:13 打印 字号: | |

签约仪式在北海中院四楼会议室举行

在法院的主持下,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市造船厂管理人正式签署收回协议

北海市造船厂主管部门海城区工信局向该案合议庭赠送锦旗


6月16日上午,在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北海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北海市造船厂管理人正式签署国有土地收回协议。通过法院的破产审判,北海市造船厂被闲置二十四年的96亩土地被市政府成功收回整合投入到高德滨海文旅综合体建设。

北海市造船厂是一家成立于1970年的国有企业,原有职工268名,因行业、产业变化及管理原因,1996年全面停产后,没有任何经济效益,长期依靠主管部门北海市海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向其输血救助,以解决留守人员工资、职工的救助和安置,成为名副其实的“僵尸企业”。北海市造船厂共涉及经济纠纷12起,各债权人申报各类债权合计人民币1.5亿元。

市中院自2020年3月6日裁定受理北海市造船厂破产清算案件后,充分利用破产审判机制,第一时间将该案列入国有“僵尸企业”破产审判绿色通道,于4月21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6月16日举行土地收回签约仪式。此外,该院延伸司法服务,协调市造船厂的主管部门、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通过政府安排公租房、廉租房等方式,解决市造船厂十余户困难退休职工的居住安置问题。

从受理到签署收回协议,耗时仅3个月,整个过程中市中院积极协调各方,迅速推动了市政府成功收回北海市造船厂土地,大幅缩短北海市造船厂破产审理周期,高效优质地处置破产企业财产,节约财产处置成本,保证了财产处置的公开、公正与效率。

案件承办法官介绍,在国家强力推进“僵尸企业”清理处置的政策下,市政府收回北海市造船厂使用的划拨土地,能够较大程度地释放出人、财、物,有效盘活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再利用,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促使优质的生产要素进行市场流转,促成“僵尸企业”快速有序地退出市场,营造更高水平的营商环境,对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收回土地的补偿费,可用于涉案200多名职工的安置与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有利于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维护好社会稳定和谐,最大化发挥破产财产的价值,切实维护好破产企业债权人的利益。

承办法官表示,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在审理市造船厂破产清算案件中积极协调各方力量,主动服务、全力保障,严格落实协议内容,确保北海市造船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确定的事项得到落实、执行,以法治化手段推动北海市市营商环境建设。

据悉,这是北海市首例以破产审判方式收回国有土地的案件,创新了土地收回模式,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也是该院通过破产审判保障北海重点项目建设,落实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地方供给侧改革,优化北海市营商环境的新举措。


 

 

 

 
来源: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祖顺

联系我们

  • 电话:0779-3963035
  • 案件咨询电话:0779-3963205、0779-3963206、0779-3963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