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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北海中院网络开庭审理被告人刘忠旺等2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作者:苏爱萍 候竹青  发布时间:2020-06-16 10:41:12 打印 字号: | |


大法庭现场

审判长——市中院审委委员、刑一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张均佑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各辩护人

被告人

远程庭审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2020615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大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忠旺等21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鉴于疫情影响,庭审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进行,被告人分别在合浦看守所、北海市第一看守所庭审室通过视频连线参加庭审,公诉人及辩护人到庭参加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自2005年以来,被告人刘忠旺纠集宗族成员从合浦县公馆镇到县城廉州镇发展,并大肆招揽宗族成员、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开设赌场及在赌场上放高利贷的方式逐渐积累经济实力。2007年4月7日被告人刘忠旺等人通过殴打另立“山头”的徐伟真树立权威,至此,以刘忠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立。该组织成立后,为了聚敛钱财,进一步扩大组织影响力和排除竞争对手,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2010年,刘忠旺将开设赌场的竞争对手郭晓露打死后,以刘忠旺为首的犯罪组织逐步将组织势力发展到北海市。2016年刘忠旺出资5万元成为北海市刘氏宗亲会的会长,利用宗亲会扩大组织影响力,继续网罗组织成员。该组织以北海市银海区新世纪大道与广东路交叉路口的大汉酒庄为据点,作为该组织成员集中和活动的地点,在酒庄内私藏铁棍、刀具等作案工具。

该犯罪组织较为稳定,成员较为固定且超过10人,有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刘忠旺是该组织的组织者和领导者,组织成员均称呼刘忠旺为“四哥”。刘忠旺发展陈柏如、陈贤杰、吴俊霖、刘忠欣、刘经、刘良琪、刘祖诚等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直接受刘忠旺管理、指挥。陈柏如负责管理赌场收益及管理在赌场工作的“马仔”;陈贤杰、吴俊霖、刘忠欣、刘经按照刘忠旺的授意各自带领手下“马仔”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刘良琪直接管理大汉酒庄据点。

该犯罪组织为了聚敛钱财、排除异己、树立非法权威,有组织地通过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大肆实施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其中,开设赌场6起、寻衅滋事4起、故意伤害3起、窝藏和妨害作证各1起、敲诈勒索1起,并实施行政违法案件2起,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致1人死亡,多人轻伤,多次开设以扑克牌为赌具的“鸡针”赌场,以“抽头”方式渔利超过330万余元。依仗该组织影响力在合浦县城、北海市区称霸一方,致使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群众不敢通过正当途径维护权益,严重破坏和影响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忠旺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营利为目的,多次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多次纠集他人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多次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死亡、多人轻伤;明知他人犯罪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情节严重;以利诱方法指使他人作伪证,情节严重;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相应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被告人刘忠旺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是主犯,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其余被告人应综合其犯罪事实、情节、所起作用大小、是否累犯等依法予以相应处罚。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保障了各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对未委托辩护人的6名被告人依法申请法律援助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各辩护人在庭前分别会见了被告人,并查阅了全部案卷。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4次召开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申请回避、调查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举证质证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听取了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的意见。

庭审当天,法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并分别听取各方对报告的意见,依法启动非法证据排除审查程序,并经当庭调查后驳回2名被告人的申请,还对另外14名被告人的认罪认罚情况进行法庭核查。

北海市部分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被告人的亲属等5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对辩护律师所属事务所具有监督管理权限的司法行政机关派员到庭旁听。

案件审理时间预计持续5天。

 
来源: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尚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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