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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之十二】北海中院召开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分析会
作者:谭雪冰 黄尚洁  发布时间:2020-06-15 17:39:40 打印 字号: | |

分析会现场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曾艳

6月15日上午,北海中院召开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分析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曾艳,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田少红,副院长廖辉凯、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永明、立案庭庭长、审管办主任、执行综合管理室主任等参加会议。

会上,田少红副院长和张永明局长分别对两级法院营商环境审判和执行审理周期长所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做出了分析,与会人员对如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深入讨论。

曾艳院长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她强调,一要对企业作为原告的涉商业纠纷案件优先纳入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办案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同时在当事人地址确认条款的制定等方面向企业提出了司法建议;二要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对涉商业纠纷案件要及时跟踪进度、督促到位;三要加大对原告为企业的涉商业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严格控制诉讼调解、执行和解的审执时间,通过诉前调解、诉讼中调解、执行协调有机结合的方法解决纠纷,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能够良性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来源: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尚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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