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北海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田少红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崔宁晓
6月9日下午,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国家税务总局北海税务局联合召开企业破产处置涉税问题联动工作会议。会议在北海市中院举行,北海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田少红及破产审判相关责任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中院审判专职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徐惟甲对《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关于企业破产处置涉税问题处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作了解读。市中院与税务局双方就协作机制、税务债券的申报处理、纳税申报、税务核销等进行深入的探讨。
田少红副院长表示,《意见》的出台是法院、税务局联动处置企业破产涉税问题的新起点,对有效推动“僵尸企业”市场清偿退出,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破产审判,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助推北海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市中院在服务优化北海营商环境上不断创新举措。针对破产审判指标,充分利用府院联动机制,协调市政府在广西全区率先出台《北海市企业破产协调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实施《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援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强化破产审判保障。《意见》的出台,旨在贯彻落实《北海市企业破产协调处置工作机制》,健全税务司法协作机制,规范企业破产处置涉税问题处理,提高破产处置工作效率,推动北海破产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北海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