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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之四】法院、工商联强强联手 助力民营经济多元解纷
作者:袁彬芳  发布时间:2020-05-29 17:15:47 打印 字号: | |

座谈会现场

商会代表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杨斌

北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曾艳

市工商联主席、总商会会长庞洪

“我们作为异乡人,深知打官司不容易,既伤感情又伤金钱,感谢法院、工商联为民营企业搭建的调解平台,让我们知道有纠纷除了找法院还有其他新途径解决”。“讲究情理法相结合,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最大限度减轻民营企业诉讼负担,更好地服务民营经济”。

5月28日下午,一场特殊的座谈--法院+工商联+商会就如何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座谈会在北海中院进行。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杨斌,北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曾艳,市工商联主席、市总商会会长庞洪以及全市25家商会、协会代表共50人,北海各基层法院院长,北海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工商联主席、市总商会会长庞洪就工商联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了经验介绍。与会代表们围绕北海中院、北海市工商联共同研究制定的《关于推进北海市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关于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湖南商会代表表示:“北海中院和工商联召开这个会议,是疫情期间政府、司法机关在经济下行形势下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和关爱”,河北商会代表认为“我们同意法院、工商联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实施意见,我本人愿意成为特邀调解员,为民营经济纠纷多元化解贡献自己微薄力量”。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杨斌充分肯定北海中院提出“商会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也是推广“枫桥经验”、创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完善矛盾调解机制的重要举措,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商会调解功能和作用,促进涉企经济纠纷尽量通过调解解决,避免进入诉讼程序;二是要狠抓落实,对于商会内部矛盾,商会组织要及时主动依靠自身力量化解,对于外部矛盾要依托“民营经济领域纠纷调解工作室”来进行解决,同时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三是法院、工商联、商会及相关部门要完善共建共享机制,形成合力,打造有影响力的商会人民调解服务品牌,使“民营经济领域纠纷调解工作室”成为北海法院的一张靓丽名片。

北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曾艳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天的座谈会不仅是对多元化解经济纠纷的一次探讨,更是走企护商活动的一次实践。北海中院近年来在 “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等领域加大改革发展步伐,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法律适用、法律责任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依法保护。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的多元化解是运用法治手段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一项重要举措。市中院将积极搭建工商联和法院的合作交流平台,推动完善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会后,要尽快落实各项措施,完善平台建设,努力推进法院与工商联的多元化解诉调平台落地生根。加强对特邀调解员、调解结构的培训,使商会调解真正发挥作用,共同致力于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减轻民营企业诉讼负担,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来源: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祖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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