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合议庭
一男子在疫情期间,在微信群及微信朋友圈上发布有口罩、额温枪出售的虚假信息,共骗取人民币79600元。5月11日,海城区人民法院通过“云间网上视频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该起诈骗案,并当庭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2月始,被告人谢某诚利用其所控制的微信号在微信群及微信朋友圈上发布“有口罩、额温枪出售”的虚假信息,引诱对方与其联系,并谎称有口罩、额温枪出售,在骗得财物后,便将对方拉黑。被告人谢某诚通过上述方式骗取了王某、胡某等5人共计79600元,并用于网络赌博予以挥霍。
2月18日,王某在微信朋友圈上看到有人发布“有口罩、额温枪出售”的信息,便联系谢某诚所控制的微信号,向其购买口罩和额温枪。同日,王某通过微信支付分两次转了购买款22200元、18250元到谢某诚所控制的银行账户。谢某诚骗得上述款项后,便将王某的微信号予以拉黑。
2月22日,胡某在微信群上看到出售信息,便联系谢某诚购买口罩。在聊天的过程中,谢某诚谎称有口罩出售。胡某信以为真,向谢某诚购买36000个口罩(1.5元一个)共计54000元。同日,胡某先通过银行转账支付30000元口罩购买款到谢某诚所控制的银行账户。谢某诚骗得上述30000元口罩购买款后,胡某便联系不上谢某诚。
2月25日,公安人员抓获被告人谢某诚。归案后,被告人谢某诚如实供述自己罪行。
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谢某诚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谢某诚退赔犯罪所得,并没收相关犯罪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