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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假公司放“高利贷”  实施软暴力“硬讨债”
——海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一恶势力团伙案件
作者:韩唐琦  发布时间:2020-05-13 11:34:48 打印 字号: | |

海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一恶势力团伙案件

审判席

公诉人

辩护人出庭

三方远程庭审系统

被告人在看守所参与远程庭审


开假公司发放“高利贷”,敲诈勒索、非法拘禁,为追讨债务实施喷涂油漆、放鞭炮、剪电线等软暴力行为,北海一恶势力团伙为非作恶终受审。2020年5月11日,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通过“三方远程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该恶势力团伙6名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等多项罪名。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以来,被告人陈震、何倩波分别以无证经营的北海市海城区花园街某投资担保公司、上海路某商行为据点发放“高利贷”。为了追讨所发放的“高利贷”及个人债务,陈震、何倩波经常纠集吴志有、张名皓等多人,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发展成为恶势力团伙。陈震、何倩波是恶势力团伙的纠集者,吴志有、张名皓等人是恶势力团伙的固定成员,积极参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2016年8月,冼某和陈某夫妇俩经人介绍,到上海路某商行向何倩波、赖明证借款10万元,月息3角,扣除砍头息、介绍费后,到账6.5万元。同日,何倩波、赖民政让该夫妇签了20万元的借据,并称只需还10万元即可。同年10月21日,赖民政、吴志有逼迫二人再签了一张10万元的借据。期间,他们两次归还了共计7万元。何倩波得知夫妇俩有一艘渔船被银行扣押。为了追讨债务,何倩波派人将冼某及其儿子从钦州带回北海的商行内进行拘禁,商谈还款事宜。两天后将孩子释放,继续拘禁冼某。期间,日夜有人负责看管,直至11月6日冼某才被释放。何倩波、赖民政逼迫冼某夫妇签了一份承诺书,将他们所有的渔船(价值109万)抵押还款。随后又将“债权”转让出去,在冼某夫妇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该渔船被以35万元的价格擅自“转卖”。破案后,公安机关才将渔船物归原主。

此外,该团伙为追讨债务,团伙成员还实施了用油漆喷涂“欠债还钱”字样、粘贴有“骗子、欠债还钱”字样的纸质印刷品、在门口燃放鞭炮、剪断电线、拆电表等软暴力行为,影响他人正常的工作、生活、经营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3年以来,陈震让潘某(另案处理)以每个约30元的价格帮助其伪造印章,陈鹏龙从中帮助联系。公安机关抓获陈震后,在其投资担保公司内依法缴获了其所伪造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学校、农信社、社区居委会等国家机关、公司、事业单位印章,总共53枚。

该团伙5名被告人于2019年被公安机关陆续抓获归案,1人到公安机关自首。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震是恶势力纠集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伙同同案人寻衅滋事,多次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伙同同案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伙同同案人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依法应当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何倩波是恶势力团伙纠集者,吴志有、张名皓是恶势力团伙成员,依法追究他们及同案人赖民政、陈鹏龙的刑事责任。

5月11日至12日,海城区法院通过“三方远程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将择期进行宣判。


 

 
来源: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尚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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