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扬富:
关于方召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桂05执546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该执行裁定书主文内容为:拍卖被执行人沈扬富名下、坐落于北海市广东路188号银滩圣美阳光家园19幢0901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N北房权证2015字第005136号]内的家具、家电及生活用品一批。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