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2020年4月26日上午,海城区法院运用互联网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梁志强、梁仕强、杨业胜、吴才东、陈家峰涉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妨害公务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0年以来,杨绍光、杨绍明(已判决)先后纠集、招揽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共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地维护、扩大组织势力、实力、影响、经济基础,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杨绍光、杨绍明作为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梁志强、梁仕强是组织的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被告人吴才东、杨业胜、陈家峰是一般参加者,参与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2013年7月12日,警察查获赌场并抓获赌场人员时,遭到杨绍明及吴才东暴力阻碍执法。其中,吴才东阻碍民警带离赌场人员,在民警口头、鸣枪警告后仍继续往前冲,殴打民警,后被民警制服并带离现场。
2014年4月2日,杨绍光及梁志强、吴才东等人去大排档吃宵夜,杨绍光与黄某、朱某等人发生冲突。杨绍光为报复朱某等人,便带领梁志强、吴才东等人分别持砍刀、水管等工具,殴打朱某、夏某等人,致朱某、夏某受伤。经法医鉴定,朱某和夏某身体的损伤程度均属轻伤二级。
2016年7月6日,“杨氏兄弟”及梁志强等人在大排档吃饭时,适遇曾与杨绍光有过节的莫某,杨绍明便追打莫某。莫某成功逃脱后,杨绍光及梁志强等人,则随意共同殴打与莫某一起吃饭的陈某、李某等人,致两人受伤。
2015年8月至2017年2月13日期间,“杨氏兄弟”等人出资先后组织梁志强、梁仕强、杨业胜、陈家峰等人,在海城区某空地上,以摇骰子赌“大小”的方式开设赌场,招揽多人赌博,从中牟取非法经济利益。“杨氏兄弟”及梁仕强为赌场股东,杨业胜、陈家峰具体在赌场中负责摇骰子、做数以及望风,梁志强负责看场,防止赌场有人闹事。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梁志强、梁仕强、杨业胜、吴才东、陈家峰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妨害公务罪,分别追究5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期间,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当庭进行质证、认证,被告人作最后陈述,法院将根据审理情况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