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也不能忽视对司法作风的监督”。这是驻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对中院监察室全体人员的要求。2020年3月11日至4月10日,由驻院纪检监察组和中院监察室组成的联合督察组,对辖区两级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审务督察,重点督察两级法院的疫情防措施落实情况和对落实最高法审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回头看”。
督察组首先从抽查1-3月信访举报反映问题所涉及的部分案件入手,逐案进行排查分析,并通过电话向信访群众了解情况或解答疑惑,对可能存在违法裁判问题的其中1件案件,及时请示院领导同意后,送交审判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案件评查。督察组还利用三天时间,深入合浦、海城和银海法院开展实地督察,结合2019年最高法院对广西开展审务督察反馈问题,对辖区法院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随机抽取被督察发现问题的案件13卷,发现存在问题共3个。3月27日上午,督察组来到了合浦县法院星岛湖派出法庭,发现该派出法庭虽正在组织开庭,但大院门口及办公楼大厅均没有安排专门人员值班,疫情防控措施形同虚设,督察组当即向合浦县法院政治部门反馈,并要求立行立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