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扬富:
关于方召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桂05执546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该执行裁定书主文内容为:查封登记在你名下坐落于北海市广东路188号圣美阳光家园19幢0901号房屋内的家具、家电及生活物品一批。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