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北海中院执裁庭的法官通过电话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做到案结事了,既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上诉人苏某与被上诉人陈某原系男女朋友关系,双方分手后,陈某起诉苏某还款112906元,苏某辩称陈某主张的款项是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支出的费用,并非借款,其也为共同生活出资了不少款项。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苏某应偿还陈某借款69651元,上诉人苏某不服该判决遂提起上诉。 北海中院受理该案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爆发,考虑到疫情期间不宜组织案件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活动,该案主审法官审阅案件材料后,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通过电话交流方式“背靠背”来回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释法明理,不断缩小双方的要求差距。经过耐心细致地沟通,终于在当日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由苏某偿还陈某68000元的调解协议,但双方坚持要求在法官的见证下履行还款义务。 为保障办案人员和当事人的健康安全,主办法官特意提醒双方当事人前来领取民事调解书和履行还款义务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保持距离,不要争吵。12日,苏某在法官的主持下在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将68000元交付给了陈某。案件自动履行完毕,当事人情绪也归于平静,分别表达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和对法官的感谢。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北海中院切实加大网上办案和电话调解力度,保障防控与审判工作共同推进。据不完全统计,2月3日以来,北海中院共实现电话询问40件,云间法庭询问3件,三方庭审讯问原审被告人1件,短信送达诉讼文书1件,电话调解结案1件,对申请执行人进行终本约谈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