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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冒充警察抢劫、敲诈勒索 10人犯罪集团受审
作者:叶晓玲  发布时间:2019-11-26 17:28:02 打印 字号: | |

2019年11月22日,合浦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某顺、梁某等10人涉嫌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被告人谭某涉嫌犯窝藏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顺、梁某、陈某等10人为实施共同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应认定为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黄某顺、梁某起组织、领导作用,是首要分子,应按照犯罪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该犯罪集团自2018年5月至8月,多次冒充警察“抓毒”,以“贩卖毒品罪或者吸毒”为由,控制涉毒人员,采取暴力、胁迫方法抢劫涉毒人员财物或以“私了”的方式,胁迫涉毒人员接受“罚款”,进行敲诈勒索。

该犯罪集团共实施抢劫犯罪3起、敲诈勒索7起,涉案金额达120000余元。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顺案发逃跑后,被告人谭某在明知黄某顺涉嫌犯罪的情况下,仍帮黄某顺寻找出租屋供其居住,为其提供隐蔽住所,并提供1000余元,帮助其逃匿。

庭审中,法庭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在法庭辩论阶段围绕案件争议的焦点问题发表了辩论意见。

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合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贝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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