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老城公司“难兄难弟”合伙贪污一案在海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作者:邹文琦  发布时间:2019-09-19 09:26:38 打印 字号: | |

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双“兄弟”且作为上下级关系,顶风作案,合伙侵吞老城公司财产,因涉嫌犯贪污罪被海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如今又同时在海城区法院接受审判。 

2019年9月18日上午,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原北海老城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城公司)展馆部原部长、经营部部长、总经理助理莫凡(1976年9月10日出生)和原老城公司物业部原副部长、经营部副部长裴宙昌(1976年9月10日出生)涉嫌贪污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莫凡在老城公司历任展馆部部长、经营部部长,被告人裴宙昌历任老城公司物业部副部长、经营部副部长。被告人莫凡、裴宙昌在付宏涛(因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已判刑)授意、指使下,通过老城公司相关工程承包商的“配合”,以虚构工程和虚增工程开支的方式,经付宏涛审批后,套取老城公司的公款,将套取的绝大部分公款用于归还被告人莫凡、裴宙昌经手借出的公款及付宏涛借出的公款。被告人莫凡参与侵吞老城公司公款95.6万元,被告人裴宙昌参与侵吞老城公司公款30.1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莫凡、裴宙昌是在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同案人共同侵吞公款。其中被告人莫凡参与侵吞公款95.6万元,被告人裴宙昌参与侵吞公款30.1万元,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期间,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当庭进行质证、认证,被告人并作最后陈述,法院将根据审理情况择期宣判。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警示案例工作,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方式,当天,北海市纪委组织北海市一县三区的有关单位财会人员共160余人旁听了庭审。

来源:海城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韩唐琦

联系我们

  • 电话:0779-3963035
  • 案件咨询电话:0779-3963205、0779-3963206、0779-3963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