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北海中院院长曾艳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
作者:韩唐琦  发布时间:2019-08-05 16:30:34 打印 字号: | |

7月30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罗世雄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由于案情重大复杂,该案由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曾艳主办并担任审判长,北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大春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罗世雄和被害人康某系情人关系,并曾同居于康某家,两人因经常闹矛盾于案发前一个多月已分手,罗世雄对此不甘心,一直纠缠并威胁。2018年12月1日23时40分许,罗世雄酒后去到康某家中,与康某发生撕扯,过程中被告人罗世雄用拳头击打康某的头部、后脑勺,并用膝盖顶康某的头面部。后又继续对其头部、腹部等部位多次进行拳打脚踢,直到康某鼻子流血不能动弹才停止踢打。康某的儿子看见其母被罗世雄殴打,即打电话报警,警察赶到当场将罗世雄抓获归案。康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康某符合被钝器多次击打导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北海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罗世雄对他人身体要害部位多次猛烈击打,手段残忍,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就被告人罗世雄的犯罪动机、作案手段和情节以及被害人康某亲属提起的附带民事赔偿请求等展开了法庭调查。由于案情重大复杂,审判长主持控辩双方就案情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对证据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双方还针对罪名认定、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情节等争议焦点先后进行了三轮激烈的法庭辩论确保各方充分履行诉辩权利,充分听取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意见。当天庭审从下午3点半开庭,持续到晚上8点多宣布休庭。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对该案作出宣判。

来源: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韩唐琦

联系我们

  • 电话:0779-3963035
  • 案件咨询电话:0779-3963205、0779-3963206、0779-3963360